宏昌科技:与华安证券和东北证券签订《金融产品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金融界8月2日消息,宏昌科技公告称,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华安证券和东北证券的本金保障型金融产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金融产品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甲方(宏昌科技)不得在金融专户存放的金融产品上设立质押权等他项权利。乙方(华安证券、东北证券)不得配合甲方在金融专户存放的金融产品上设立质押权等他项权利,并应保证金融产品到期后且不再购买时资金原路返回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来源: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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